.ASIA 域名註冊有哪些規則/要求
之前我們有介紹過.UK 域名註冊的相關規則及要求,本文主要再介紹一下.asia 相關的內容。除了註冊人,行政,技術和賬單聯絡人之外,.ASIA 域名有一種獨特的聯絡方式,稱為 “特許使用權宣告書”(CED)。
特許使用權宣告書
每個域名註冊申請必須包含至少一個域名聯絡人,該聯絡人是 DotAsia 社群中的法人實體。 DotAsia 社群的定義基於 ICANN 亞洲/澳大利亞/太平洋地區描述的地理邊界。域名註冊人聯絡人需要保證並代表域名聯絡人制定 “特許使用權宣告書”(CED),然後將其稱為 CED 聯絡人。 CED 聯絡人與註冊人聯絡人共同對域名負責。如果發生域名爭議,可以將 CED 聯絡人和註冊人聯絡人命名為任何指控的響應方。對於那些沒有單獨法人資格的實體,例如某些經濟體的合夥企業,自然人(例如,合夥人)可以用作域名聯絡人之一併命名為 CED 聯絡人。指定的 CED 聯絡人必須提供其他資訊,以宣告其是 DotAsia 社群內的法律實體。所需資訊包括:
實體的位置或住所(基於相應的 ISO3166 程式碼)
實體型別:
公司或公司
合作社
夥伴關係或集體
政府機構,國家,主權或市政當局
政黨或工會
信託,遺產,協會或社團
機構
自然人
其他
身份證明形式:
由相關政府登記處簽發的公司註冊證書或同等商業登記證書,以確認公司的正當成立和有效存在
制定實體的法令,法令或立法
社團登記處或非公司實體的同等登記處
政黨登記處
護照或公民身份證
其他
識別號碼/參考程式碼(例如護照號碼,營業證書號碼,法案或法例編號/程式碼等)
其他備註
(注意如果宣佈 2.9 和/或 3.6,則必須輸入法律實體型別和支援索賠的身份證明形式的適當資訊作為備註。任何註冊人,管理員,技術或計費聯絡人都可以擴充套件到 CED 聯絡人,但是,上述四個聯絡人中的至少一個必須包含 CED 資訊。對任何聯絡資訊和替換 CED 聯絡人的變化不是當程式已經下開始允許特許資格爭議解決政策(CED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