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 域名注册有哪些规则/要求
之前我们有介绍过.UK 域名注册的相关规则及要求,本文主要再介绍一下.asia 相关的内容。除了注册人,行政,技术和账单联络人之外,.ASIA 域名有一种独特的联络方式,称为 “特许使用权宣告书”(CED)。
特许使用权宣告书
每个域名注册申请必须包含至少一个域名联络人,该联络人是 DotAsia 社群中的法人实体。 DotAsia 社群的定义基于 ICANN 亚洲/澳大利亚/太平洋地区描述的地理边界。域名注册人联络人需要保证并代表域名联络人制定 “特许使用权宣告书”(CED),然后将其称为 CED 联络人。 CED 联络人与注册人联络人共同对域名负责。如果发生域名争议,可以将 CED 联络人和注册人联络人命名为任何指控的响应方。对于那些没有单独法人资格的实体,例如某些经济体的合伙企业,自然人(例如,合伙人)可以用作域名联络人之一并命名为 CED 联络人。指定的 CED 联络人必须提供其他资讯,以宣告其是 DotAsia 社群内的法律实体。所需资讯包括:
实体的位置或住所(基于相应的 ISO3166 代码)
实体型别:
公司或公司
合作社
伙伴关系或集体
政府机构,国家,主权或市政当局
政党或工会
信托,遗产,协会或社团
机构
自然人
其他
身份证明形式:
由相关政府登记处签发的公司注册证书或同等商业登记证书,以确认公司的正当成立和有效存在
制定实体的法令,法令或立法
社团登记处或非公司实体的同等登记处
政党登记处
护照或公民身份证
其他
识别号码/参考代码(例如护照号码,营业证书号码,法案或法例编号/代码等)
其他备注
(注意如果宣布 2.9 和/或 3.6,则必须输入法律实体型别和支援索赔的身份证明形式的适当资讯作为备注。任何注册人,管理员,技术或计费联络人都可以扩充套件到 CED 联络人,但是,上述四个联络人中的至少一个必须包含 CED 资讯。对任何联络资讯和替换 CED 联络人的变化不是当程式已经下开始允许特许资格争议解决政策(CED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