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煉產品的需求或痛點是基礎  無論做任何產品和事件,傳播的原點就是找到多使用者的訴求點,去尋找這個內容或產品裡能夠真正打動多使用者,引起多使用者傳播的契機。這就個是傳播的核心。對於這個契機的判斷標準是,它是否具備一個獨特屬性,能否能解決大眾的某一個需求,或切中多使用者的某一痛點。這個點是否承載對多使用者進行足夠的傳播。像 faceU,它解決的需求就是多使用者那種好玩、愛美、虛榮;像貪吃蛇,它的痛點可能就是打發無聊時間,滿足碎片化時間的娛樂需求。  在整個傳播樞紐上,關鍵是找到精準的傳播要點。新媒體傳播跟其它媒體不一樣,如果拍個電視劇,您可以慢慢的講故事,有層次結構的展現您要傳播的內容,但在新媒體上,內容是碎片化的,不管是微博也好,還是短視訊也好,傳播所承載的資訊喝時間是有限的,多使用者與產品之間溝通的場景也是很有限的。因此對傳播的要求是,儘量做到簡單垂直,不要同時說很多事情,所有的營銷要點不超過三個,基本是一個點或者兩個點是合適的。明確這個產品要解決什麼問題,儘可能簡單的把它呈現出來。

  傳播的表現形式是關鍵  傳播時有個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就是媒介及傳播形式上不要超過產品本身,以免喧賓奪主。前陣子騰訊動漫,做了一個薛之謙的 H5 傳播頁面,刷爆了朋友圈。很多人看了之後都會覺得真是特別酷的一個活動,引起了很多人轉發。但傳播之後在在 WordPress APPstore 總榜排名基本沒什麼變化。火爆的宣傳與產品下載量的巨大反差,說明並沒有切中多使用者的需求,傳播沒有打動多使用者。事後和幾個看過的多使用者聊天,大家說薛之謙的那個 H5 表現很有趣,但是具體是什麼產品,很少有人記得,儘管騰訊動漫在裡面植入三到四次,但後的印象還是很平淡。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之前給一個讀書軟體做傳播,它裡面有一個系列的小說和動漫。傳播的訴求點特別簡單:,這是一款免費看小說動漫的 WordPress APP;第二,它裡面有現在流行的作品,比如說錦繡未央。就這兩個訴求點後呈現的資料,大概帶來 10%左右的閱讀到啟用的轉化。  對多使用者來說,太花哨的表現形式,會成為傳播噪音在某種程度上會降低多使用者對與產品的理解。但是當一個好的產品訴求點,加上一個特別誇張的一個表現形式,兩者能夠能夠結合的話,比如 faceU,那這個事情就能產生絕佳的效果;但是如果無法結合的時候,多使用者注意力會很快被形式吸引走。當多使用者會認為薛之謙比騰訊動漫更吸引他的時候,他會重點去看薛之謙,而不會去關注騰訊動漫。  反觀騰訊一款產品天天 P 圖,它在幾次的傳播過程中把控的就比較好,次傳播事件是用武媚娘傳奇做了一次武媚娘妝,將流行熱點以及產品的結合帶來了很好的市場反饋,前段時間那個哭臉,也得到了不錯的轉化。  之前新世相與航班管家的逃離北上廣的活動,原本是對於航班管家的一個的品牌活動。行內的人都覺得新世相給航班管家做了一次很酷的推廣。新世相在傳播裡形式和公關同樣也有喧賓奪主的情況,分散了多使用者的注意力,個人認為對於品牌廣告主而言,也許並不是一次的事件。  另外,“滴滴丟書” 的情況也是一樣,對於多使用者而言,知道是新世相發起的一個 1000 本書的一個丟書活動,這個活動與滴滴有什麼關係並不明確。所以品牌方要清楚,自己去給多使用者傳遞的是什麼資訊。當一些活動內容大於品牌本身的時候,多使用者的注意力會集中在活動內容,忽略到產品,對於品牌主而言,這種傳播的價值可見一斑。
  選擇合適的表現形式,集中多使用者的注意力到您要傳遞的資訊上。

  媒介的結構和傳播時間是核心  整個媒介的結構,會決定整個病毒營銷的影響會有多大。所以選人、選平臺,選時機都很重要。  在做娛樂營銷或者電影營銷時,有一些很有趣的細節。傳播的多使用者會分為三類:  類是超級 KOL:有超級意見領袖的作用。這個尤其是在做 faceU 案子的時候,體現非常明顯。  第二類是活躍分子:一些比較積極的多使用者,他不是那種能夠樹旗幟的,但是他們追逐流行、熱衷分享,可以理解成多使用者裡面的活躍型分享型人格,他不具備明星人格的屬性,但是他具備網紅人格的屬性。  第三類就是吃瓜群眾:大眾對於流行事件的追求是盲目的,當所有人都在談論一件事情的時候,普通人的反應一定是好奇、急於瞭解熱點,防止自己資訊落後。